第四十二条

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运营车辆未按规定公布运营收费标准的;

(二)无法提供车票凭证或者车票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三)不按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的。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