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九条有效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建设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大气环境监测、突发大气环境事件等信息。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