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防治结合、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综合治理、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