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和专户管理银行,应当加强对业主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以及非法提供给他人。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