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资源与环境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保护区和建设区内的固定废物应当及时收集、运出和处置。禁止在保护区内建设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设施、场所以及垃圾填埋场。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