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溶洞资源的保护。尚未开发的溶洞,应当予以封闭,设立标志;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已经开放的溶洞,经营者应当保护好景观的自然风貌。

禁止损毁、窃取钟乳石料,禁止在溶洞内烧香点烛或者从事其他污染破坏溶洞景观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