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一条有效案件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或者投资者个人及其随行家属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中的台湾同胞职工及其随行家属投诉案件。案件承办单位可以邀请台湾同胞旁听案件的审理。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法聘请台湾同胞担任仲裁员。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仲裁裁决,保障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