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有效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等措施,对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合理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