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遵循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绿色环保的原则。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