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社会参与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