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罚款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