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发生跨行政区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毗邻地区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疫情监测、信息通报和定期会商制度,开展联合防治。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联防联控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