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有效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资金、藏品、设备等方式,支持博物馆发展。接受捐赠的博物馆应当出具接受捐赠凭证,定期编制受赠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博物馆使用受赠藏品时,应当根据捐赠人的意愿标明其来源。管理与服务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