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原住居民(以下简称原住居民)利用自有或者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房屋开展餐饮、住宿、商品销售等经营服务活动,以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经营服务活动,可以不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