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特许经营项目实行目录管理。

特许经营目录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依据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有关产业准入政策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