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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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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生态建设和污染控制

第二十九条

有效

新建、扩建、改建有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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