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改善曹娥江生态环境,保障曹娥江流域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