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预防措施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