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涉嫌违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场所、设施设备予以查封、扣押。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并出具查封、扣押清单。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