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城市餐厨垃圾(餐饮经营单12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交由有经营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垃圾及其资源化利用新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