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杨靖宇将军殉国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三条有效禁止刻划、涂污、攀爬、损坏纪念塑像、纪念塔、护碑亭等纪念设施。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