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从业单位、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