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本规定未设定处罚,但其他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已经确定集中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