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制定机关按照书面审查研究意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的,审查终止。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