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防护类别和防护标准,对所在城市进行防护。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