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赡养人及其配偶和家庭其他成员应当在精神上慰藉老年人。老年人和赡养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和问候老年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