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条有效赡养人及其配偶和家庭其他成员应当在生活上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老年人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赡养人应当承担护理的责任;赡养人本人护理有困难的,应当请人代为护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