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五章 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三十三条已修改民用建筑照明工程,应当选用节能型产品。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降低照明电耗。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