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新建民用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