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升挂、使用国旗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国旗的管理和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使用国旗的,活动举办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国旗收回点,活动结束后,活动举办者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使用的国旗。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