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

升旗仪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出旗。旗手持旗于右肩,护旗手在旗手两侧护旗,正步走向旗杆。

(二)升旗。奏唱国歌与升旗同步进行,当国旗升至适当高度,旗手抓住旗角向斜上方将国旗展开。

升旗的过程中,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或者按照规定要求敬礼。

升起国旗后,可以在国旗下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