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禁毒条例/第五章 禁毒工作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禁毒教育基地、毒品实验室、毒品检查站、禁毒情报中心(站)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场所等禁毒基础设施建设,并配备相应的禁毒装备。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