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指导、支持公立医院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内设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完善戒毒医疗资质,提升戒毒治疗能力。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