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

(二)执行核定的票价标准,对特殊人群减免票价;

(三)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培训;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运营服务管理;

(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六)执行政府指令的抢险、救灾、防疫、处理突发事件等应急任务;

(七)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地方法规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