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公众人物、先进模范以及窗口行业工作人员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