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设立举报、投诉平台,受理、查处不文明行为,并向举报人、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投诉人的身份信息保密。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