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公民在清明节、国家公祭日等时段,祭奠英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大别山精神。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