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移交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相关资料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教育主管部门做出限期移交决定;逾期不移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