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第十九条已废止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在我省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或到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