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自觉参与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