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指按照集中式饮用水供水要求,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包括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