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活动申请不依法予以许可的;(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活动申请予以许可的;(三)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利用职权收受、索取、变相索取财物的;(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