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