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水生态评价报告,对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进行调整,解决影响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相关问题。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