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本条例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或者区域的二手烟残余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的数据予以公开。媒体可以参与监测工作并公开报道监测结果。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