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第八条有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一事一议,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具体意见,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措施,努力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代表不得利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以此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2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