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本地区、本单位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并在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宣传力度。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幼儿园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