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