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装卸的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配合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及时录入真实、有效、完整的信息。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