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技术市场条例/第四章 技术市场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技术合同生效后,技术交易的卖方或者中介方,可以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同一项技术合同不得重复认定登记。未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有关的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